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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一小区业委会解聘物业公司遇阻

本文转自:扬子晚报

苏州一小区业委会解聘物业公司遇阻

社区称两个关键议题不宜同时表决,目前居委会与业委会已达成一致

近日,苏州工业园区翰林路1号小区业主陈先生反映,小区物业公司在管理中暴露出诸多问题,业主委员会决定召开业主大会,就物业公司的去留问题进行投票表决。然而由于斜塘街道和海德社区的干预,最终仅“是否对物业公司进行续聘”的议题得以表决,而关于“是否解聘并招标新物业”的议题未能得以表决。而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海德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孟颖则表示,为避免决策过程过于复杂引发不必要争议,因此不建议将续聘与解聘这两项关键议题同时列入表决议程。 实习生 田嘉艺 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记者 张毕荣

业委会决定 对物业续聘、解聘进行表决

陈先生向记者介绍,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的翰林路1号小区建于2012年,多年来一直由苏州工业园区建屋物业发展有限公司(下称建屋物业)提供物业管理与服务。近几年,建屋物业在小区安保、消防、卫生等服务中暴露出许多问题,引发居民不满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九百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,“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,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。”2023年9月,翰林路1号小区依法选举产生了翰林路1号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,负责物业续聘、解聘相关事宜。

2月27日,翰林路1号小区业委会启动了有关《物业合同》续签的民意调查,对翰林路1号小区居民续签建屋物业的意愿进行摸底排查。记者从翰林路1号小区业委会公布的民意调查结果中看到,截至3月3日,共有458户业主参与投票,其中,309户(69.28%)居民赞成发起解约投票,112户(25.11%)居民赞成基于新合同条款续签投票,25户(5.61%)居民赞成保持现状。

翰林路1号小区业委会计划5月11日召开业主大会,提交包含物业续聘与解聘在内的共计12项重要议题,以供全体业主进行审议和表决。

街道及社区认为 物业续聘与解聘不宜同时进行

4月26日,翰林路1号小区业委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,向小区全体居民公示了业主大会相关事宜。当天,翰林路1号小区业委会便收到了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的指导建议,表示物业“续聘”与“解聘”不应同时投票表决。

据了解,自2020年起,苏州市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开发上线了“家园区”APP,辖区内业主可通过该APP对业主大会的议题进行便捷投票。然而业主大会的决策议题在上线“家园区”APP之前,必须经过社区的严格把关与审核。在5月11日业主大会召开当天,海德社区居委会通过了“是否对物业进行续聘”议题的上线申请,而拒绝将“是否同意对物业进行解聘,并授权业委会公开招标选聘新物业”的议题纳入此次业主大会的表决范围。海德社区居委会回应称,遵循上级的指导意见,在物业续聘议题表决不通过之后,再启动解聘投票流程。

然而,翰林路1号小区业委会对此持有不同看法,他们认为“是否对物业进行续聘”与“是否同意对物业进行解聘,授权业委会公开招标新物业”是两个独立且可以并行考虑的议题。业委会认为,同时考虑续聘当前物业公司和准备解聘的相关程序,能确保在老物业撤出小区后尽快衔接新物业公司。

社区居委会表示 违反“一事一议”原则

5月21日下午,记者来到了海德社区居民委员会了解情况。海德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孟颖表示,海德社区及其指导单位始终积极支持业主委员会的各项工作。在深入考量之后,海德社区居委会认为“续聘当前物业公司”的议题与“解聘当前物业并授权业委会公开招标新物业”的议题应视为两个独立的决策事项,两个议题同时表决违背了“一事一议”的原则。

孟颖认为,两个议题代表了两种不同选择方向,因此需要分别进行讨论和表决,以确保业主意愿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。基于这一考虑,社区决定暂不通过两项议题同时投票表决的申请,旨在简化决策过程,确保每个议题都得到充分的讨论和审议,从而避免可能引发的争议。

律师:街道及社区对业主大会主要起指导监督作用

江苏苏烨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卢魁表示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在业主自治的框架下,业主大会根据既定的议事规则,有权自主确定需要讨论和表决的议题。同时,街道和社区在业主大会的运作中发挥着重要的指导和监督作用。

目前记者从陈先生处获悉,小区业委会已与海德社区居委会达成一致意见。双方商定,在物业续聘投票结果明确后,再根据结果决定是否启动物业解聘及公开招标新物业的相关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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